张法官居高临下,把原告和被告的表现都尽收眼底。
他来了一句:“建议你们调解。”
这是法院常见套路,毕竟结案率是政法机关考核的关键指标。
当庭调解成功的话,法官KPI提升,他也能过个好年。
既然法官都开口,双方也不能立即拒绝,总要给点面子走流程。
原告先聊,夏志琪和律师在外头等。
郑律师对她小声道:“调解的话,180万肯定会打点折扣。”
打点折扣?那可不够。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原告律师雄赳赳、气昂昂出来。
夏志琪觉得有些不妙。
如果180万打折成18000,他们不会这副表情,不说恼羞成怒,至少也得愤恨不平。
那就只能说没打多少折。何况即使打到18000她也不认。
现在轮到被告了,张法官让她和郑律师都进去了。
按说不应该,这官司夏志琪没有全权委托郑律师。
让律师进去,应该是察觉到夏志琪脾气很犟,需要有人顺着法官意思当说客。
那就意味着法官之前和原告谈妥的赔付数字,离夏志琪的底线,相当远。
果然,张法官关好门就到:“刚才和原告沟通,他们现在愿意退一步,调节的话,赔付金额是原先的三分之一,60万。”
夏志琪差点跳起来:“他们就是敲诈勒索,而且证据上也显示他们理亏啊!”
张法官不动声色:“你难道不理亏?你们确实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
夏志琪道:“那就按照法律来判,该多少就是多少,60万我无论如何不认。”
张法官双眼闪烁着狡黠的光芒,问:“你如果不接受调解,后续一审判决的数目也很大呢?”
这是法官常见的调解路数,目的就是给人施压。
本质上就是博弈。
夏志琪没少看美剧,老外的律政剧里连杀人犯都能和检方谈条件。
她估摸着老中也差不多。
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谈判的,所以她也不能说法官做错了。
人人都有自己的KPI。
于是她深呼吸一口气,尽量平复情绪,不让自己显得义愤填膺。
这时候她突然明白为什么打官司要有律师了:律师不是当事人,可以尽量避免感同身受的体会,避免情绪大幅波动。
而当事人难免容易冲动,破口大骂都再所难免。
想到这里,她笑道:“我不信一审判决会有这个数目。”
张法官没笑,严肃道:“万一有呢?而且你们输了官司的话,这场判决的结果会跟着你们公司很多年,必然会影响公司的名誉。何况原告刚才申请延期,说有重要证据要补充,你不怕形式对自己不利吗?”
夏志琪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因为不想让原告拖时间,而陷入对方挖的坑。
对方所说的补充证据、杀手锏之类,都是纸老虎。唯一的目的就是吓唬她赶紧同意和解,钱尽快给。
见夏志琪没开口,张法官朝郑律师使了个眼色,好像在说:“她不懂,你是业内从业者,难道不去劝劝?”
郑律师小声问夏志琪:“夏总,我建议你还是和你们老板商量下,别这么冲动。”
夏志琪有些莫名的烦躁,勉强点了下头。
张法官露出笑容,让他们出去再想五分钟。
出门后,赵律师还没开口,夏志琪就道:“我同意调解,但60万不行,最多8000,法院一审不合理,我就二审。”
她憋着没把这话掷到法官面前,已经算给他面子了。
郑律师只好长长地叹口气。
不出意外的,官司又延迟了。
明知道对方是拖时间,没理找理,你也得接受。
郑律师思索再三,还是提出了自己的专业建议。
他说:“我觉得原告为了拖延开庭,除了说有新证据补充,多半还会在下一次开庭前,要求申请调查你们公司,甚至母公司的资产。”
夏志琪试探着问:“为了申请财产保全?”
赵律师点点头。
确实,这招倒不得不防。
这年头开公司的人,账上趴着的流动资金一般都不会太多,几十万不是小数。
何况又是年底,要给供应商结账,要给员工发年终奖。
到处都是花钱的地儿,项目还根本不到盈利的节骨眼。
原告真要是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她会很被动。
她问郑律师:“我该怎么办?”
郑律师说:“为了避免开庭一再延期,公司不如把资产清单主动提供给法官,让原告的拖延再没其它借口。”
很有道理。
夏志琪不由感慨:律师这个行当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会预判人性,特别是人性的恶。
幸好之前和鸿辉合作时,夏志琪早就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过一份资产清单,有效期还在,随时可以拿来用。
第二天下午下班前,她就接到了张法官的电话——对方果然提交了申请书,除了要求调查原告北京子公司的资产,还得调查海城母公司的资产。
后面一项被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