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县城,大院中。
小姑娘兴致缺缺的瞧着刚送来的报纸,自从看了丁娴的故事,她便总觉得这些文章少了几分意思,不是说不好,而是……怎么说呢,就是读着有点费劲。
她家是有些权势的,也听过推行白话文的风声,但看过一些所谓的白话文章以后,小姑娘觉得用不用白话文都无所谓,左右跟文言文也没太多的区别。
直到看到了小鱼先生的故事,小姑娘才知道文字还能这么用。
能用小鱼做笔名的人,年纪应该不大吧,若是成了婚,对妻子会有温家郎君对丁娴那么好吗?
应该会吧?
小姑娘的脸上泛起了红云,将报纸随意的往后一翻,顿时睁大了眼睛——
“奶奶,今天报纸上又刊登了丁娴的故事。”
百无聊赖的老太太噌的坐了起来。
“哪儿呢哪儿呢,给我瞧瞧。”
老太太兴冲冲的扒拉着报纸,小姑娘就指给她看:
“您瞧,这个故事的名字也定下来了,就是最上面的三个字:《丁娴传》,这里是作者的笔名:一条小鱼。”
不识字的老太太随着孙女的手指,靠着刚才的记忆力,一字一句的跟着读:丁娴传,一条小鱼。
“这写书的可真有意思,给自己起这么个名儿。”
不过的确比那些轻狂客之类的要好记多了,小鱼又简单又常见,红烧清蒸都好吃……老太太的思维跳跃的很,转眼想到了鱼儿的一百零八种做法,又怀念起年轻时候吃的各样美食。
小时候还在北平的时候,她阿娘偏好一口翠盖鱼翅,按她们家的财力也算富贵吃食,要先用鸡汤炖好发出来的上品排翅,然后配鲍鱼和云南的火腿,加了新鲜荷叶包起来烧两盏茶的功夫,再换了新荷叶才能动筷子。
阿娘一直吃外面的手艺,家里的厨子觉得不服气,在加鲍鱼的时候添一昧油鸡的鸡皮,味道更好,从此阿娘就只在家中吃这道菜,厨子于是很得意。
老太太小时候跟着吃过几回,味道不差,火腿和鲍鱼的香气被吸入鱼翅,鸡油增了细润的滋味,再配上解腻的荷叶味道,阿娘给她盛出来的一小碗,总是不知不觉就见了底。
但比起这种借位菜,和茄鲞这种分子料理,她最喜欢的还是食物本身的滋味,像是夏日常吃的什锦冰碗,新鲜的莲藕菱角鸡头米,配上新鲜的榛子杏仁核桃仁,再放两枚蜜饯,下面用嫩荷叶一托,好吃又雅致。
那鸡头米选的都是刚出来的,煮开以后是好看的浅黄,堆在一起也没什么分量,咬下去却极嫩,一小份便所费不赀,却从不缺食客。[1]
“奶奶,您听吗,不听我先看了。”
小女郎不满的晃悠着出神的老太太,老太太回了神,冲孙女讨好的笑笑。
“听,当然听。”
美食什么时候都能追忆,抓心挠肝的文章可等不得慢慢来。
两人达成一致,很快沉浸在丁娴的世界中,可随着剧情的发展,本来被甜到的小姑娘却皱起了眉,直到读完最后一句烂掉的话,她的心终于死了。
姚晓瑜深谙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的名言,在前面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丁娴和温家子的爱情,只让人觉得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夫妻。
更残忍的是,在丁娴和温家郎君年轻的时候,那些允诺和誓言都是真心的,温家子是真的想跟妻子同沐雪共白头,也是真的想在走完了这辈子以后,还想要相约下一个百年。
然后丁娴的丈夫烂掉了。
“小鱼先生怎么可以这么写?他是不是想变成咸鱼干!”
女孩将报纸狠狠摔在地上,哭的满脸的泪,老太太把孙女搂进怀里,一下一下的拍着小姑娘的背,心里却琢磨着得多买几份报纸,让其他的孙女也瞧瞧这故事。
她的孙女们样样都好,就是将感情看得太重,刚好用丁娴给她们洗洗脑子——连这样的神仙眷侣都会变心,她们怎么敢把男人视为自己的全部的?
等她避暑回去,就把这些女娃子一个个撵去读书!
***
租界内,楼房中。
“第五夫子,你的眼光不行啊。”
女人调侃着快要气炸了的男人,前些日子她看完丁娴的故事以后上楼逼问,才知道男人把丁娴当成了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