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个自称是蝙蝠小侠的乐高人,给了我一款名字叫做《小丑的游戏》的游戏。
小丑。
听到这个名字就PTSD。
我谨慎地询问蝙蝠小侠:“这个小丑不会是我们哥谭的小丑吧。”
蝙蝠小侠没有打马虎眼,直言道:“是的。”
“不。”我说:“我不玩这个游戏,我们哥谭不需要更多小丑了。”
蝙蝠小侠说:“游戏已经给你了,玩不玩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大松一口气。
蝙蝠小侠补充道:“如果不能每七天消耗一张卡,那么你就会死。”
以上。
就是我半夜大摇大摆出现在哥谭小巷,引诱了一大批想要劫我的财或者劫我的色或者既劫我的财又劫我的色的混混的原因。
我看似吸引的是混混们的注意力,实则想要吸引的,是蝙蝠侠的注意力。
我不相信蝙蝠侠会对这么多违法犯罪分子的聚集袖手旁观。
很多人不相信蝙蝠侠的存在,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蝙蝠侠,这些外地人从来没有在晚上遇到过敲诈勒索非法交易帮派火并等一系列事件,真是一伙被上帝保佑的蠢货。
而我相信蝙蝠侠存在的原因,与他们不相信蝙蝠侠存在的原因恰恰相反,我在晚上参与过敲诈勒索非法交易帮派火并等一系列事件。
很奇怪吗,我们哥谭人为了谋生,是要多才多艺一点。
于是多才多艺的我就被蝙蝠侠多才多艺地揍了。
这里的多才多艺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溢美之词,他揍我的时候用了忍术泰拳和巴西柔术,如果不是因为发现我是个女性,恐怕还将会使用一些类似猴子偷桃的中国功夫。
我被他打得哭爹喊娘。
可能有人觉得对付我这么一个小角色,蝙蝠侠使出这样多的格斗技术,未免有些杀鸡用牛刀,但事实并非如此,他已经将这些不同国家的武术融会贯通,可以在一个动作中展现出多种不同的武术套路。
虽然这么讲有些不好意思。
但从他开始揍我到我失去战斗力,一共只过了六十三秒。
六十三秒也已经很棒了,我的其他同事们都没有顶过两招,由此看来,我着实是个武学奇才。
在我们整个帮派都被蝙蝠侠大揍一顿后,我以六十三秒的战绩得到了BOSS的看重与赏识,甚至被他提拔到了中层干部的位置。
不过升职加薪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我马上就辞职了。
说起来我辞职这件事,和蝙蝠侠脱不开干系。
我知道蝙蝠侠是哥谭的城市义警,但我一直以为他坚持每晚夜巡,是因为他有揍人的兴趣爱好,喜欢看别人哭爹喊娘的表情,又或者他纯粹想要成为一个都市传说,然后在白天听着别人对蝙蝠侠的恐惧和敬佩下饭。
我想不到别的原因。
毕竟对哥谭这座城市来说,一个人出于自己内心的善良打击邪恶这种事,未免有点过于魔幻了。
截止到挨揍第二天蝙蝠侠来找我之前,我依然是这样认为的。
我以为他要再揍我一顿,毕竟比起那些两招就倒的同事,我是真的很抗揍。
但他的目的并非如此,他站在我出租屋的阳台,身后的披风柔软地垂下来,那天的月光也很好,我平常没有夜班的时候,喜欢坐在阳台上看月亮一点一点爬到天中。
在那样的月色下,蝙蝠侠告诉我,像我这样的未成年不应该在帮派里沉沦,我可以去学校读书,和朋友们一起享受校园生活。